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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内设科室

办公室职责

  负责文电秘书、会议组织、保密档案、政务信息、督办协调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爱国卫生、保卫和接待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衔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抓好委机关精神文明工作。

综合规划科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提出推进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及主要设施建设意见;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规划的调整意见;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改革措施;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搞好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预警与分析,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开展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调研;负责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研究国内外经动向及对漳州的影响;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协调重点区域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土地利用、环境整治年度计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研究提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组织编制实施扶贫海建、以工代赈财政配套项目建设计划。

经济体制改革与证券管理科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政、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专项政策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落实;参与研究论证引政审批、计划投资、财政、外经外贸、就业保障、农村经济、教育科技、医药卫生等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和推动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提出我市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措施;做好拟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指导、协调工作,培育后备上市资源;提出各类资产商业化运行的实施方案,协调指导各部门的资本运营工作。

投资科职责

  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组织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研究平衡转报申请上级财政性建设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计划,参与审核市级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安排,指导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建筑业、房地产专项发展规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和财政性资金投入项目的稽查工作;会同国土资源局编制全市城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漳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年度计划。

农业发展科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与政策,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农业发展方向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的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政策需要设区市一级转报审批或核准的农业、水利、林业、围垦、水产等类别项目的转报审批与核准。

交通能源科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能源的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交通、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交通、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做好能源储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工作;监测和分析交通能源的建设发展形势;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核、转报、安排交通、能源等项目;参与全市交通战备建设项目管理;协调交通、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

工业外经科职责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和趋势,研究新型工业产业发展战略,并进行宏观引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工业生产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衔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专题专项发展规划;审核安排工业建设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推动产业集群和工业开发区建设;按权限审批和转报环境保护项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模与投向,制定全市除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控制计划,参与同国外境外经贸合作、交流及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与储备、推介工作。

服务业发展科职责

  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筛选、推荐服务业发展项目及落实引导资金;组织编制和实施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参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农资等总量平衡和协调工作;参与研究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参与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市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协调工作。

社会事业发展科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思想,指导协调人口、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民政、老年事业、社会保障和社区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权限审批或上报社会事业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事业专项投资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职责

  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起草漳州市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漳州市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检查落实;按权限依法核准或上报项目招标投标的组织形式和方式;负责招标投标行政复议、行政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和法规协调工作,对核准招标投标的项目特别是国有单位、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指导和管理全市招标投标有形市场、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和自行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项目成果推进科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企业的技术需求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和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面向全社会征集推介技术需求、项目和项目成果对接工作;牵头组织参加每年“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和实施项目的管理、跟踪、检查服务工作。研究新型工业产业发展战略,并进行宏观引导;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和上报重大产业化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工程、高技术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计划项目,促进新产业的形成;审核安排高技术建设项目,上报高技术产业领域国家管理权限的投资项目,向上争取资金。

人事教育科职责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计划生育、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出境手续。

党委会职责

??? 负责市发改委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包括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思想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组织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时做好发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监督,严肃党的纪律,配合纪检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权限内党员的奖惩工作;负责发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青、妇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职责

  监督检查本委及其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市政府决策情况。在《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本委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委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驻本委党组(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重点项目办公室职责

  研究筛选全市重点项目,组织编制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对重点项目进行指导、检查。组织研究提出重大项目的资金筹集和年度资金平衡方案;协调重大项目的前期、建设和筹资工作;开展省、市重点项目稽查工作;提出省、市安排的项目前期费用的使用意见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培训;承担项目竞赛评选的组织工作;组织项目带动战略任务的实施。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

  贯彻国家、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计划,审核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推广应用国民经济平战结合、军民通用技术,提出国民经济动员建设项目,负责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息化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衔接“数字福建”办公室的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政务网的一、二、三期建设,协调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全市信息化工作培训、信息安全教育以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为政府决策、为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全面、方便的信息服务。

市铁路筹建办公室职责

  研究提出漳州市铁路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建议;牵头开展漳州市铁路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参与铁路建设期间全过程的协调管理,配合市有关部门及设计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的报批等;协调与广东省有关地(市)及厦门市、龙岩市等地区涉及的铁路建设问题;协调铁路沿线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解决与铁路建设相关的问题,协调铁路、地方双方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及时呈报、反馈需由市领导决策的问题;组织铁路建设项目的招商工作,研究提出铁路建设的优惠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争取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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